什么是标准化考场?
顾名思义,标准化考场就是通过标准化要求的考场。
那么标准化考场的建设标准究竟是怎样的呢?都要建设哪些内容呢?
且听小编从标准化考点给你娓娓道来。
一、标准化考点的建设背景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简称“标准化考点”)建设是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管理、维护考试招生安全和公平公正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
2007年,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2007〕3号中提到:
六、统筹规划,规范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考点建设是实施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环节,体现了考试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必须抓住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契机,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加强标准化考点的建设。
2011年,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考试〔2011〕2号中提出:
标准化考点建设内容和标准化考点设备配置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化考点建设总体时间及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
相关要求执行;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管理要依据教育部制定的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和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来执行。
二、标准化考点建设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 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办学许可证。因特殊情况要增设考点的,须上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批准。
- 学校管理严谨、规范,教职工整体素质良好。
- 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
- 考场数量和其他考试用房能够满足考试需要(可设置为考场的房屋应不少于10间),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
- 考试场所能与非考试场所分开,考试期间能够实行封闭管理。
- 具有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可进行监控图像实时传送的网上巡查系统。
- 具备指挥室、视频监考室、考务室、试卷分发回收室、保卫室、医务室、咨询服务室等考试组织机构和服务机构场所。
- 具有符合试(答)卷安全保密要求的试(答)卷保管室(见下文《试(答)卷安全保密》部分规定)。
- 具有完善的广播系统、铃声信号系统和多媒体播放、复印、打印等设备。
- 具有互联网、电话、传真、计算机系统等接收上级考试机构考务指挥指令的设备。
- 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考生身份验证和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或手段,以及对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信号防范和阻断的设备。
- 具有工作所需考试业务系统。
- 具备应急安全疏散条件。具有由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安全区域和应急疏散通道。
- 对于承担听力、计算机技术、实践环节等考试的考点,根据考试需要,按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
- 具有其他用于考试组织管理的专用设备、设施。
1. 考点试(答)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下同)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 临时存放当次考试科目试(答)卷的考点保管室须符合下列要求:单独房间,专用于临时存放试(答)卷,考试期间不得他用;房间配备铁窗、铁门、铁柜、应急电话、消防设施、网上巡查设备等;值守人员可直观看到试(答)卷存放铁柜,考点视频监考室能通过网上巡查系统全面监视试卷保管室内情况。
存放过夜试(答)卷的保密室,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
3. 每场考试前,考点从考区领取试卷或考区向考点运送试卷,须使用专用密封车辆,并由公安(武警)在内的3名以上工作人员随车押运,并直达考点保管室。试卷到达后,须再次清点,无误后放入铁柜并上锁,钥匙由考点主考掌管。同时,应立即向考区报告安全到达信息。
保管室存放试(答)卷期间,室内至少有公安(武警)在内的3名以上工作人员值守,并保证任何时候不少于2人,严禁无关人员入内。网上巡查系统须全程监控并实时录像。考点保管室不得过夜存放试(答)卷。
4. 开考前,主考及2名以上工作人员从试卷保管室领取试卷,同行护送,直达试卷分发(回收)室并向监考员发放试卷。
5. 试(答)卷分发、回收清点工作须在试卷分发(回收)室内进行,分发、回收期间,至少有3人值班,并保证任何时候不少于2人;网上巡查系统须全程监控分发、回收情况,并实时录像。
6. 试卷在考点内领取、护送、启封、答卷回收、清点、封装过程中,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2人。各环节必须履行经手人签字交接手续。
7. 考场试卷由同场2名监考员共同签字领取,并全程同行护送直达考场,严禁途中办理其他事项、停留或离开规定路线。
开考前,监考员应按规定向全场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并当众启封。考试结束后,同场2名监考员应立即清点回收试(答)卷,无误后共同护送直达分发(回收)室,按考务规定履行清点、验收手续,无误后按要求封装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8. 当科全部答卷回收后,考点主考指定专人再次清点所有答卷袋及备用试卷等材料,由主考签字确认后,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
9. 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经当地招委会或考委会批准,并由主考、副主考2人签字确认,启封备用试卷。备用卷的保管、领取、护送、使用管理等要求同试(答)卷。
三、标准化考点建设的主要内容
标准化考点建设主要包括网上巡查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和考试业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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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网上巡查系统
网上巡查系统是指以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相关产品技术、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互通直联直控的、基于音视频的综合巡查系统,包含组成该系统的所有相关软件和设备。音频、报警和数据信息可作为本系统的扩展功能存在。
网上巡查系统是包括了巡查技术、通讯技术、音视频技术和教育考试管理技术的一套综合性业务应用系统。从系统应用构成的主体类型上可分成巡查资源、传输网络、巡查中心和用户终端四个组成部分,巡查资源是系统巡查信息的来源,传输网络是连接巡查资源、巡查中心和用户终端的媒介,巡查中心是系统的信息管理和共享平台,用户终端是系统的信息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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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音视频传输要求
网上巡查系统在进行音视频传输及控制时需要建立两个传输通道:信令/控制通道和视频(扩展含音频)流通道。
信令和控制通道用来在巡查管理、使用设备和目标设备之间建立会话并传输控制命令,采用SIP协议;
视频(扩展含音频)流通道用来传输视频图像数据,经过压缩编码的音视频数据采用流媒体协议RTP/RTCP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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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推荐采用的网上巡查系统组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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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服务模块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在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中。
省、市、县和考点各级防火墙策略配置建议开放如下端口:
A. 主用端口:
1) 音视频流的传输端口:8000-9000、9901
2) 控制传输端口:9902
3) TELNET端口:9923
4) FTP端口:9921
5) 备用:9903
B. 备用端口:
1) 音视频流的传输端口:11000-12000、12001
2) 控制传输端口:12002
3) TELNET端口:12023
4) FTP端口:12021
5) 备用:12003
3.1.3 巡查中心等级划分与基本建设要求
3.1.3.1 巡查中心等级划分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结构可根据行政管辖及网络状况作如下规定:国家中心(一级中心)
--> 省级巡查中心(二级中心)
--> 地市级巡查中心(三级中心)
--> 区县级巡查中心(四级中心)
--> 学校考点(五级中心)
。
按照国家行政级别划分,网上巡查系统网络会是一个多级网络。但在某些直辖市或省份,省市两级中心可合并为一级,成为一个四级网络,另外某些省份,省市区三级中心合并为一级,成为一个三级网络,最多五级,最少三级。无论怎样划分,总中心、分中心、节点的总体网络架构不会改变,按照行政级别划分逐级管理的基本结构不会改变。
3.1.3.2 各级中心基本建设要求
第五级巡查中心(学校考点级中心):实时巡查各考场的情况,根据需要存储图像和上传。每个考点级巡查中心通常设置多个的巡查点,进行编码后通过专线或公网传输到上一级巡查中心(区县级中心)
注:上传到上一级指挥中心的音视频要符合“音视频编解码技术要求”(详见下文),保证本地存储的考场音视频图像和上传到上一级指挥中心的音视频图像是同一音视频源和分辨率的图像。
考点级巡查中心应能存储不少于7×24小时的考场视频图像。作为基层巡查中心,应保存所有考试期间各考场的完整视频资料,保存期为半年。主要音视频编解码设备应具备本规范所规定的功能 。
第四和第三级巡查中心(区县级、地市级中心):接受第五级传送的图像信息,根据需要存储图像和进行巡查。考点巡查中心(五级中心)和地市级、区县级巡查中心(三、四级中心)共同采用分布式存储系统,在地市级、区县级巡查中心设置中心存储器,存储本管辖区域各考点的重点、有代表性的视频录像资料作为基层巡查中心重要视频资料的备份并转发上级巡查中心。
注:上传到上一级指挥中心的音视频要符合“音视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详见下文)。
三、四级中心应提供多服务器服务,允许客户根据实际需要灵活的配置存储和管理服务器。如具备条件,网络应建立专网或VPN,配置目录服务器,将所有巡查点建成一个完全基于网络且功能非常强大的网络视频系统。系统应能提供录像的存储、回放和服务功能。为便于管理,宜建立电视墙(由监视器等 显示设备组成)和巡查指挥平台。
第二级巡查中心(省级中心):接收三级平台传送的图像信息、根据需要存储图像和进行巡查。
二级中心应尽量做到省内各考点巡查系统标准的统一,有效整合各地方已建和未建的考试巡查系统。
二级中心可存储省内重点考点的视频录像资料,与国家中心(一级中心)建立专线网络。
注:上传到上一级指挥中心的音视频要符合“音视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详见下文)。
二级中心应建立中心存储、目录服务器、认证服务器、视频转发服务器,为管理指挥考虑,必须建立电视墙(由监视器等显示设备组成)和巡查指挥平台。为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转,中心的目录服务器和录像服务器都采用双机热备份方式。通过数字视频网络矩阵功能,在巡查中心的电视墙(由监视器等显示设备组成)上可以任意显示前端编码设备的图像。
第一级巡查中心(国家级中心):接收二级平台传送的图像信息、根据需要存储图像和进行巡查。
一级中心是建立在各省中心之上的巡查指挥系统,其网上巡查系统管理平台应能有效整合各地方已建和未建的考试巡查系统,对已建系统应具有相当的兼容性,同时又要成为教育行业内网上巡查系统统一标准的制定者,为未建地区提供技术标准和参考依据。
一级中心的关注点除可联结全国各地的巡查信息和视频外,更侧重在考试巡查指挥上,建立考试指挥数据库、重点巡查数据存储、GIS地图目录、远程视频会议、网上巡考、网络通知公告等等。
H.264(音视频码流)
一般要求:符合ISO/IEC 14496 10 和 GB/T 20090.2 2006 标准的规定。
具体要求:复合流方式采用TS和PS流的格式。
系统输出码流率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25帧/秒):
◎ 当分辨率为720P时,≤4Mbps
◎ 当分辨率为1080P时,≤8Mbps
音频编解码
巡查系统需要音频信号时应该按ISO/IEC 11172 3音频第二层 、ITU T G.711标准 、ISO 14496 3 Audio标准的规定执行,音频的码流应该选择以下三种之一:32Kbps 64Kbps 128Kbps 。
应兼容符合2007规范规定的MPEG4视频编码格式(Advanced Simple Profile 不带B帧,不带GMC),MPEG Layer II音频编码标准 。
3.1.3.3 全省巡查系统结构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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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巡查系统由省级、市级、区县级、校级巡查指挥系统组成。
其中省级、市级、区县级由巡查中心、各级考场和保密室组成,校级巡查系统主要由巡查指挥中心和考场及校级保密室组成。
各级巡查的目的主要是实时接收各级标准化考场、保密室传输过来的音视频信号并可以任意调取各个考场及保密室的录像文件,实现远程网上巡查的功能。
3.1.3.4 考点(校级)巡查系统拓扑示意
注:图中相关服务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合一方案;各室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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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应急指挥系统
标准化考点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目的是为了实现高效、实时的远程指挥调度,从而高效的应对考场的紧急事件。
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平台”)综合了网络技术、视频传输、语音通讯、3S技术(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遥感RS)、工作流等信息处理技术,实现全国考务管理的应急指挥、考务综合管理、网上巡查、视频会议及考生服务等功能。
指挥系统通过电话、传真、短信、视频会议、计算机网络等通信手段保持上下的密切联系,接受上级指令、汇报考场情况、商讨处理策略等。其中,视频会议系统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期间作为应急指挥的通讯手段之一,平时可用于日常性全国会议、培训等。
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以《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技术暂行规范》为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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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作弊防控系统(即“无线信号阻断及检测系统”)
作弊防控系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院相关技术要求,对考点部署的无线电防作弊设备进行管理,并将侦测到的可疑信号和作弊信号进行阻断和提示,同时将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专线)传送至后端作弊防控系统。
作弊防控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作弊防控系统功能包括黑白名单库创建、阻断任务下发、作弊信息获取、预警管理、数据统计、信息可视化展示等功能。
3.4 考生身份验证系统
通过配备相应的硬件和软件系统,对考生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
3.5 考试业务管理系统
考试业务管理系统,主要实现对考生、考点、考场、试卷、监考老师、巡考人员、考试机构、违规处理、阅卷、成绩处理和考试评价管理全过程的计算机化,实现考试数据信息的充分共享。
四、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系统的主要厂家
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系统的主要厂家有杭州恒生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这四家公司也参与了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
五、电子考场系统通用要求
本标准从视频巡考系统、无线电作弊防控系统、身份识别系统和指挥系统四个部分规定了电子考场网上巡查系统的系统结构、功能要求、技术要求、系统安全性、无线电兼容性、环境适应性和可靠性等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考场网上巡查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当前标准为《电子考场系统通用要求》GB/T 36449-2018(在线预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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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D.